轉知
轉知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學生輔導工作倫理守則」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4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45317 號函辦理
二、說明:
1. 旨揭守則業公告於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網頁(
http://www.guidance/org.tw/school_rules/content.html ),可至該網頁下載。
2.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來函敘明擬以一年為該守則之試行期,再依據實踐經驗做必要之修訂,歡迎各級學校輔導人員提供實務意見,俾利該準則未來可更嚴謹且貼近學校實務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