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原住民助學金】有關104學年度花蓮縣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業已核撥,請各校承辦人於轉發完畢後,於助學金申請網站上點選核發確認按鈕,以明責任歸屬,請查照。
1.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5 年 3 月 28 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 1052060269 號函辦理。
2.本助學金業於 105 年 4 月 8 日由見晴國小以匯款方式轉發至各校,請各校於 105 年 4 月 30 日前於公開場合頒發予各受助學生。
3.請各校業務承辦人於本助學金轉發完畢後,務必至助學金申請網站上點選核發確認按鈕,以明責任歸屬。
4.本助學金作業期間,蒙各校教師費心協助辦理,衷心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