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為辦理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花蓮區唱名分發會議,敬請國中特教業務承辦人員出席,並協助通知學生家長參加,請惠允參加人員以公(差)假登記,課務自理,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105 年 4 月 19 日花特教字第 1050001848 號函辦理。
二、 105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花蓮區初步安置作業採現場唱名分發方式辦理。
三、唱名作業時間: 105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下午 1 時 30 分,為維護學生權益,請通知參與人員務必準時與會。
四、檢附 105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花蓮區初步安置暨唱名分發作業實施計畫、作業原則及代理登記分發委託書,請務必轉知參與能力評估學生之家長參加唱名分發安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