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請各校於6/13(一)前至校務行政系統(ID:1503)填報105年上半年(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兩公約宣導之辦理成果。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1 月 22 日府教學字第 1050014647 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貴校填報 105 年度上半年(105 年 1 月 1 日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所辦理與兩公約之相關活動。
三、請參閱兩公約與教育機關有關條文,可填寫貴校實施有關人權教育、法治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家庭婚姻教育、親職教育、健康促進教育、公民素養教育等各項活動,契合兩公約條文內容所舉辦之活動。
四、有關填報宣導方式分為以下 8 類,簡述如下:
(一)說明會或講習:舉辦宣導座談會、專題演講、工作坊、小組論壇、融入課程。
(二)口頭宣導:利用適當會議、場合口頭報告方式宣導等。
(三)媒體宣導:透過廣播、網頁公告、播放影片宣導。
(四)文字宣導:學校朝(週)會、相關刊物、公佈欄、校務會議或導師會議。
(五)電子化宣導:透過刊登學校網頁、跑馬燈等方式宣導。
(六)有獎徵答:透過有獎徵答、猜謎、提問搶答、遊戲問答等方式宣導。
(七)讀書會:透過人權相關書籍閱讀,進行分享與討論的活動方式
(八)其他:不屬於上述 7 種方式者,如:數位學習、參加講習、展覽戲劇表演、漫畫比賽、印製宣導品或出版相關刊物、兩公約知識大會考。
五、請各校配合於 6/13 (一)下班前至校務行政系統( ID : 1503 )填報,俾利彙整函報國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