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編列本縣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體中)106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事宜,請於105年7月6日(星期三)前至校務系統完成填報作業。
一、請各校依附件預算資本門額度分配於「513 擴充改良房屋建築及設備」、「514 購置機械及設備」及「516 購置什項設備」,並敘明規劃執行項目與內容。
二、請各校妥善運用相關預算額度,若有急迫性改善教學環境及設施項目請優先由此預算支應,且結餘可繼續滾存下一年度運用。
三、各校經費額度請參閱附件,並於 105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前至校務系統(
https://eschool.hlc.edu.tw/)完成填報作業。
※備註:在規畫執行項目與分配金額時,確依「各類歲入、歲出預算經常、資本門劃分標準」與「財產分類標準」辦理(即規畫購置或改善項目前,請查閱「財產分類標準」),概述如下:
513 擴充改良房屋建築及設備:如,地坪鋪面改善、廁所改善等等。
514 購置機械及設備:如,購買廣播設備。
516 購置什項設備:如,購買監視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