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
【公告】轉知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委員」遴選事宜,請本限高中學生踴躍參加,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7 月 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077114 號函 105 年 6 月 1 日公布修正之「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43 條之 1 規定辦理。
二、依前開規定,非政府代表之審議大會委員首度納入學生代表,又,據 105 年 6 月 18 日召開「課程審議會學生代表產生方式諮詢會議」取得之共識,將召開遴選委員會議,選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委員」(以下簡稱課審會委員候選人)。爰教育部辦理旨揭遴選會議,針對有意願擔任遴選委員的學生,進行相關說明及遴選作業。
三、旨揭活動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會議時間: 105 年 7 月 19 日(二)上午 10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
(二)會議地點: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行政大樓 5 樓國際會議廳(401 臺中市東區和平街 50 號,自臺中市後火車站步行約 5 分鐘,交通路線圖如附件)。
(三)登記資格:凡具有學生身分或離校未滿一年者。
(四)登記期程: 105 年 7 月 5 日(二)上午 10 時至 105 年 7 月 13 日(三)下午 5 時,受理學生自主登記擔任遴選委員或課審會委員候選人。
(五)登記方式:一律採網路登記,相關訊息請見活動網頁:
http://bit.ly/29oa81d 。
(六)有意登記為課審會委員被提名候選人者,務必出席本次遴選會議,否則視同放棄候選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