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學生(童)團體保險採購案之決標及保費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7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87041 號函辦理。
二、旨案得標廠商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分公司」,每位學生(童)承保費新臺幣 514 元整。本案保險期間自 105 年 8 月 1 日上午零時起至 106 年 7 月 31 日午夜十二時止,契約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為:
http://web.pcc.gov.tw/)
三、本保險第一、二學期學生(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繳付及政府補助等金額如下:
(一) 第一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 171 元、中央政府補助 86 元。
(二) 第二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 171 元、中央政府補助 86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