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樂學】本縣辦理「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推動夏日樂學試辦計畫(方案一)」學校(核定金額如附件),請於105年8月24日(星期三)前依核定金額掣據(會計子目代號:CG5094)到府請款,謝謝!
一、依據花蓮縣 105 年 8 月府教課字第 1050158359 號函辦理(文後送)。
二、本案請於 105 年 8 月 29 日前執行完竣,並於 105 年 9 月 9 日前檢附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暨成果報告各 1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如有結餘款請以支票併結報表繳回。
三、成果報告應繳交書面暨影音檔案,其內容應包括執行成果及教學活動紀錄,如活動影像、課程內涵、實施成效及意見回饋等:
(一)書面成果報告: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含成果評估分析表)。
(二)影音成果報告:教學活動影片電子檔一份(AVI 或 MPEG 格式,以 3 至 5 分鐘為原則)。
四、檢附「105 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推動夏日樂學試辦計畫(方案一)」經費核定表暨成果評估分析表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