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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針對本學期新招收之身心障礙幼兒,請公私立幼兒園、國小附設幼兒園務必於9月10日前將相關資料郵寄或親送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進行後續鑑定工作,以利於期限前申請105學年度獎補助經費

請各公私立幼兒園若有新招收之身心障礙幼兒(1.發展遲緩類:需具備一年內之發展遲緩診斷證明、綜合評估報告書中載明為發展遲緩或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幼兒; 2.身理感官類: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確診」之醫療診斷證明之疑似生理感官類障礙幼兒),請於 9 月 10 日前備妥下列( 1 )~( 5 )項資料親送或郵寄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並完成「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提報鑑定程序,以利後續身心障礙鑑定工作及獎補助經費申請。

1.疑似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資料包含
( 1 )疑似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資料檢核表【編號 01】
( 2 )鑑定評量同意書【編號 02】
( 3 )學前疑似發展遲緩學生轉介評估表【編號 03】
( 4 )最近一年之發展遲緩診斷證明、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或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 5 )鑑定安置提報清冊(網路提報程序完成後請列印提報清冊)

2.提報鑑定程序(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www.set.edu.tw/)請參閱附件網路提報 ppt
( 1 )請各幼兒園先登錄帳號及密碼
( 2 )建立『疑似身障生』資料
( 3 )提報鑑定安置
( 4 )列印提報清冊
( 5 )申請巡迴輔導

二、為使各公私幼兒園及機構能順利於本(105)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獎補助身心障礙幼兒「招收單位」及「教育補助」申請作業,針對本學年度新招收之身心障礙幼兒,請各公私立幼兒園及機構務必於 105 年 9 月 10 日前(若以郵寄方式請於 9 月 10 日前寄達)北區特教資源中心(電話: 8547145 ;傳真: 8549482),以便進行該生特教身分之鑑定及取得鑑輔會鑑定文號,進而順利申請旨揭補助。

三、本縣鑑輔會於 105 年 10 月 06 日召開鑑定與安置會議,會議中將確定新通報之身心障礙幼兒之鑑定文號,並於會後以函文方式通知學校該生之鑑定文號及進行個案接收作業。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發布者: 劉芝泲
連絡電話: 03-8547145
傳真號碼: 03-8549482
公告時間: 2016-08-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8-30 12:29:00
點閱數: 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