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有關104學年度下學期「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經費結報表,因各校撥付期程不同,請在105年9月21日(三)前繳交。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8 月 16 日府教課字第 1050152603 號函辦理。
二、本案已於處務編號第 43283 、 43369 號分別公告,為免影響本縣經費核結作業,原公文(告)訂於 105 年 9 月 10 日前辦理經費核結,因各校撥付期程不同,請在 105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三)前辦理經費核結並繳交經費結報表(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本案經費中央款部分由本府 105 年教育處「國民小學教育計畫-中央政府補助國民小學教育經費-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支應;縣配合款由本府 105 年教育處「國民小學教育-國民小學課務管理及獎補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推動本土教育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四、本計畫經費核銷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請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如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方式繳回說明三項下,感謝學校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