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稽催】有關104學年度國小附設幼兒園增置教保員、廚工人事經費核結案,請下列學校儘速回傳經費結報表,請查照。
一、案內經費本府業於 105 年 8 月 30 日以府教特字第 1050162107 號函請各校於 9 月 2 日前至本府教育處「新校務系統」完成各園增置廚工、教保員及護理人員人事經費線上填報作業【自 104 年 8 月起至 105 年 7 月止之增置教保員(以薪資最高者 1 名)、廚工及護理人員之人事經費實際執行數(含實領薪資及政府公提保險金額)】,並將經費結報表回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
二、本案經 9 月 29 日以處務公告編號 43992 第一次稽催,惟至 10 月 6 日止,尚有下列學校未將經費結報表回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傳真: 8462780):豐山國小、壽豐國小、光復國小、新社國小、瑞穗國小、文蘭國小、和平國小等 7 校。並請確認填報數額是否包含增置人力 104 年 8 月至 105 年 7 月實領薪資、 104 年年終工作獎金及政府公提保險金額。
三、檢附本縣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 1 份,惠請各校會計人員協助詳實填報案內經費實支數,俾俐本府如期報署辦理核銷作業,避免本府溢繳經費結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