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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有意申辦106年度「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偏遠國民中小學」計畫學校,填妥申請文件於10月13日(四)前報府憑辦。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0 月 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110232 號函暨本府 105 年 10 月 6 日府教課字第 1050187485 號函辦理。

二、本案國教署優先補助本縣「偏遠」公立國中小學,每校至多以新台幣「2 萬元」整為限,並應符合辦理推動班級讀書會、辦理閱讀與寫作營隊等活動等用途。

三、請依實際需求提報計畫(如附件二),並請依「補助基準」及「本縣各國民中小學申辦教育部 106 年度『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實施計畫-偏遠國民中小學』注意事項」(附件一)辦理。

四、承上,並請將「實施計畫(含計畫概算表)」及「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紙本一式 2 份,於 105 年 10 月 13 日(四)前寄送(達)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林永先生收),並將電子檔寄至 linfy@hlc.edu.tw(註明主旨 oo 國中(小)申請補助偏遠閱讀計畫、信件內容註明承辦人姓名及手機號碼,以利後續聯絡),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予參加初審。

五、本案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科
發布者: 林峰永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6-10-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0-13 14:16:00
點閱數: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