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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106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至105年10月31日止,請貴校把握送件時間並踴躍推薦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0 月 20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50146395A 號函辦理。
二、凡具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予以推薦表揚:
(一)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
(四)成立、獎助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
三、本活動受理方式採推薦報名,其報名資料請詳閱本要點後,依據團體(甲、丙表)或個人(乙、丙表)填妥相關表單並檢佐證資料,採紙本方式寄出。收件地址: 231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25 號 7 樓「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活動小組」收,活動資訊請洽詢陳郁禎先生( 02-29135533#601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吳伯元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10-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0-21 17:57:00
點閱數: 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