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子計畫二-提升學生英語學習成效」審查意見如說明,請下列學校(如附件)依審查意見修正,並務必於105年11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回傳修正計畫電子檔至rrrmylm31@gmail.com,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1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114587 號函辦理。
二、請各申請學校(如附件)依審查意見修正,並請全部學校務必於 10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回傳修正後電子檔至 rrrmylm31@gmail.com 。
三、若於週末、暑假辦理營隊,營隊鐘點教師若是外聘人員(代理、代課老師若於暑期等非聘期亦算外聘人員),依勞基法規定需為該位老師加保勞保、勞退、二代健保以維權益,其中二代健保則視該師一次請領之鐘點費是否超過 20008 元才需加保,有關勞保之相關問題(如何加保、是否加保、保費計算等)請各校逕向學校會計確認,請於修正時一併更正。
四、如審查結果為符合者,為確認是否增加勞保、勞退,亦請依說明三重新檢視,如需增加勞保勞退,請重新寄送計畫。
五、若有疑問,請洽教育處課程科鍾品正老師: 8462860#563 ,謝謝
四、本案修正計畫檔案毋需核章,本府彙整後先行報國教署審核,最終核定版本及經費需俟教國教署函復本府後另函告知各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