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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國中小「105學年度第1學期校外教學午餐費」業核撥76校,詳如說明,請查照。
請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於執行完竣 20 日內檢附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報府辦理核結,如有結餘款以繳款書繳回,繳款書應說明事項請註明本府教育處預算計畫及計畫結餘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6-11-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1-22 1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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