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事項公告1229再置頂提醒】105學年度國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申請事宜,請各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有關 105 學年度各校國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申請事宜,本府以 105 年 12 月 15 日府教特字第 1050236879 號函發各校。
二、請各校於 10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四)前將「花蓮縣 105 學年度各校國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申請名冊」核章後免備文逕行傳真或繳交紙本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並將名冊 Excel 檔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 spe93novene@hlc.edu.tw ),並請務必來電確認。
三、請務必詳細閱讀填寫說明,確實核對學生資料,並注意繳交時程,以免影響學生相關權益。
四、「花蓮縣 105 學年度各校國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申請名冊」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