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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為加強諾羅病毒防治措施,請落實衛教宣導及疫情通報等作業,以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 月 4 日臺教綜(五)字第 1060001380 號函辦理。
二、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新聞稿指出,冬季為我國病毒性腸胃炎好
發的季節,近期日本、韓國、中國大陸北京及英國急性腸胃炎疫情有上升情形,且多
與諾羅病毒感染有關,諾羅病毒流行期約自每年 9 月底至隔年 5 月間,以 12 月底至隔年 2
月為感染高峰,且已造成多起群聚事件。
三、請學校落實諾羅病毒防疫措施,相關防疫作為如下:
(一)加強教職員工生(含宿舍管理人員、餐飲從業人員)衛生教育宣導:包括注意個人及環
境衛生,不生飲、不生食,與他人共食時應使用公筷母匙,並養成勤洗手的良好個人
衛生習慣(如廁後、進食或準備食物前)。倘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腹絞痛、發燒、
頭痛及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狀應及早就醫,並注意補充水分與營養。
(二)提供完善充足的洗手設備及安全用水:確實檢視校園內應提供完善充足的洗手設備,
並備有肥皂或洗手乳,以利維護個人衛生;與人體接觸之水源如飲用水及洗手用
水應採用自來水,如無自來水供應之學校應確實消毒、過濾始可使用。
(三)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及校外教學慎選供餐業者:學校
外購盒餐食品或團體膳食之廠商(含校外教學供餐業者),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
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設有廚房之學校,
應指定專人督導,食物應澈底煮熟再食用(尤其是貝類水產品);外訂盒餐者,應派
員或委託代表到廠了解供應食材來源、環境衛生及食品調理過程應符合衛生條件等措
施。
(四)落實生病人員不上班、不上課:餐飲從業人員(廚工)如有諾羅病毒感染症狀應停止處
理食物;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及餐飲從業人員,應停止上班、上課,待
症狀解除 48 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
(五)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清理者防護作為:腹瀉患者之嘔吐物、排泄物及室內環境空間務
必做好清潔消毒,清理者請戴上口罩及手套,完成清理工作後,務必以肥皂與清水澈
底洗手。
四、檢附疾管署出版「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修訂版 1 份及諾羅病毒 QA1 份供參,請學
校落實防疫與衛教宣導措施,如有相關問題,可連絡當地衛生局、查詢疾管署全球資
訊網( http://www.cdc.gov.tw/)諾羅病毒專區或撥打國內免付費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
1922 洽詢。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黃淑珍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7-01-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7-01-16 14:11:00
點閱數: 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