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安資訊網~公告需*點閱*】「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填報系統簡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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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填報系統簡化作業」須知
因近年仍有學生於租屋處因使用燃氣熱水器不慎,發生一氧化碳中毒導致傷亡事件,內政部認為強化學校防範旨揭宣導確有其必要性,並同意學校可酌予簡化與僅填報宣導執行成果表中項目五(三):「學校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安全教育宣導次數」。
請各級學校依教育部 102 年 4 月 1 日臺教學(五) 1020045668A 、 B 號函轉內政部修正「加強防範一
氧化碳中毒宣導計畫」每年6 月 1 日至 30 日及 12 月 1 日至 31 日,區分二次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
(
https://csrc.edu.tw )/表報作業區/各級學校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執行成果填報系
統,進行上、下半年度教育宣導次數填報,俾利教育部將相關辦理成果函送內政部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