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獎案公告◈】有關10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各項研習敘獎案,圓滿達成任務,請各承辦學校依說明辦理,並於106年3月17日(星期五)前提報「學校建議敘獎名單」送本府教育處彙整,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6 年 2 月 16 日府教學字第 1060029351 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依據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標準表第 1 項第 2 款規定:「辦理全縣性各項研討、講(研)習、發表(說明)會、教學觀摩及各項活動,一日以內圓滿達成任務,嘉獎 1 次, 3 人為限;二日以內圓滿達成任務,嘉獎 1 次, 4 人為限;三-四日圓滿達成任務,嘉獎 1 次, 5 人為限;五日以上圓滿達成任務,嘉獎 1 次, 6 人為限。」提報。
三、請於旨揭期限前免備文逕寄(送)經逐級核章後建議敘獎名單,每一研習活動提報一張建議敘獎名單,並於校務系統( ID : 2430 )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