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70131

【國小課輔】檢送105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輔導實施計畫」各國民小學調整後經費申請上限及審查注意事項,請貴校於額度內依計畫規劃開班事宜,請查照。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業於本年 1 月 12 日公告各校經費申請上限,惟考量部分學校因經費不足影響課程實施,爰調整各校經費申請上限(如附件),請貴校於額度上限內,依計畫規定審酌規劃開班事宜。

三、本案開班班級人數以 15 人為原則,如班級人數未滿 15 人時,國小採同年段編班或混齡編班,混合編班後人數達 26 人以上得開設 2 班,每班學生最多不得超過教育部規定之班級人數。

四、各校補救教學個案學生應優先參加補救教學,其餘學生得依學校實際需求申請開班。

五、本學年度經費申請採紙本審查,審查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南區:本(106)年 3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本縣瑞穗國小視聽教室。
(二)北區:本(106)年 3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本府教育處第 2 會議室。

六、各校請於審查當日將【紙本資料】及【電子檔資料】攜帶至審查會場,並請自備校長、主任、會計、承辦人職章、筆電、延長線等,以當場修正相關資料。
(一)【紙本資料】如下,於審查通過後留校備查。
1、參加學生名單(國小附件一),請以 A4 紙列印。
2、情況特殊學生參加證明,請統一為 A4 紙張大小。
3、經費申請表(國小附件五),請以 A3 紙列印。
4、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輔導開班辦理情形調查表(一)-弱勢學生參加費用調查表(國小附件六),請以 A3 紙列印。
5、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輔導開班辦理情形調查表(二)-開辦班數及時段(國小附件七),請以 A3 紙列印。
6、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輔導開班辦理情形調查表(三)-服務人員身份、收費及依年級區分調查學童性別(國小附件八),請以 A3 紙列印。
7、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輔導開班辦理情形調查表(四)-課後服務供需調查表(國小附件九),請以 A3 紙列印。
(二)【電子檔資料】如下,須依規定命名後,置放於同一個資料夾內(資料夾名稱:〇〇國小)
1、參加學生名單
(1)請將各班之參加學生名單 word 檔放置於同一個資料夾
(2)資料夾命名:參加學生名單_〇〇國小。
2、課後輔導參加申請表及調查表(附件四-附件九)
(1)檢附【未核章之 Excel 檔】及【核章後之 pdf 檔】。
(2)檔案命名:課後輔導參加申請表及調查表(附件四-附件九)_〇〇國小。
(三)有關上述檔案之內容請確實依規定填寫,詳參附件(經費申請說明)。

七、本案經費將分 2 期撥付,第 1 期先行撥付部分款項並依計畫審查結果於相關程序完備後,另行撥付賸餘經費(第 2 期經費)。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劉士帆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7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7-02-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7-02-18 16:07:00
點閱數: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