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5年度花蓮縣縣有財產管理檢核紀錄表,詳如說明,未送檢核紀錄表者請於106年3月15日前函送,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512 月 14 日府財產字第 1050233179 號函(正本諒達)辦理。
二、未檢核紀錄表之學校如下:花崗國中、化仁國中、吉安國中、光復國中、三民國中、富北國中、豐濱國中、明禮國小、明義國小、明恥國小、中正國小、信義國小、復興國小、宜昌國小、稻香國小、溪口國小、大榮國小、瑞穗國小、瑞美國小、鶴岡國小、豐濱國小、源城國小、春日國小、松浦國小、富里國小、東竹國小、秀林國小、富世國小、平和國小、佳民國小、文蘭國小、景美國小、銅蘭國小、萬榮國小、見晴國小、紅葉國小、明利國小、卓溪國小、立山國小、卓樂國小、西富國小等。
三、以上各校請於 106 年 3 月 15 日前,將花蓮縣縣有財產管理檢核紀錄表送至設施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