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1月填報】請貴校依照規定辦理特定人員清查作業,學期中如特定人員有增刪異動,應立即修訂名冊將表2及表3核章後免備文報府,並至校務行政系統編號3070填報(無增減亦須填報),請查照 。
一、【107 年 1 月填報】請貴校依照規定辦理特定人員清查作業,學期中如特定人員有增刪異動(無增刪者不必送表),應立即修訂名冊將表 2 及表 3 核章後免備文報府,並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無增減亦須填報),請查照。
二、填報日期:即日起至 1 月 9 日止(昨天填報系統有問題,經測試已可以填報,再開放至 1 月 12 日)
尚未填報學校如下,再開放一天請盡快填報
私立海星高中附設國中
花蓮縣私立慈濟大學附中附設國民中學
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附設國民小學
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
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
花蓮縣花蓮市北濱國民小學
花蓮縣花蓮市國福國民小學
花蓮縣鳳林鎮大榮國民小學
花蓮縣玉里鎮松浦國民小學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國民小學
花蓮縣秀林鄉三棧國民小學
花蓮縣萬榮鄉萬榮國民小學
花蓮縣萬榮鄉西林國民小學
花蓮縣萬榮鄉紅葉國民小學
花蓮縣卓溪鄉卓清國民小學
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
三、特定人員類別:
1. 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各級學校學生(含自動請求治療)
2. 各級學校之未成年學生,於申請復學時,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採驗。
3. 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
4. 前三款以外之未成年學生,各級學校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檢驗,並取得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者。
5. 各級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