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70933

請各學校在107年度會計系統補提列截至106年12月31日止折舊

一、操作步驟參考附件。
二、補提列折舊後
固定項目表【期末餘額】欄=106 年提列折舊之【財產增減結存表】【本期結存欄】數字。
三、編製 107 年度會計月報時,舊表「固定項目增減情形表」、新表「固定項目表(會再修表頭)」、提列折舊之【財產增減結存表】及不提列折舊之【財產增減結存表】一起裝訂報送。
主辦單位: 本府主計處
承辦單位: 帳務科
發布者: 陳梅英
連絡電話: 03-8227171#272
傳真號碼: 03-8225684
公告時間: 2018-01-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1-19 16:41:00
點閱數: 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