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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花蓮縣106年度補救教績優楷模評選實施計畫,107/2/23(五)日前截止收件,請各校績優團隊、教師、學生踴躍辦名參加徵選。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1 月 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150259 號函辦理。
二、為輔助落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協助學習低成就之學生學習,透過績優楷模評選,表揚教學典範及學生學習楷模,以提升國民中小學教師課堂教學知能,增進學生學習動機,確保學生基本學力。
三、本案計畫評選組別:
(一)績優教學團隊:各地方政府所屬公立國民中小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代用國民中學)、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之補救教學授課教師(含行政人員),組成補救教學專業團隊,且具績優事實,足以作為其他教學團隊之楷模。
(二)教師教學典範:擔任本方案教學教師,教學用心、活化且成效卓越,足以成為其他教師學習對象者。
(三)學生學習楷模:接受本方案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向,學習成效有進步,且持續努力精進,足以成為其他學生學習對象者。

四、本案計畫執行細節請詳閱附件,請於 107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前,以限時掛號函送,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亦不退件(97262 花蓮縣秀林鄉文蘭村米亞丸 1 號,文蘭國民小學許校長順欽收)。

五、本案計畫相關問題,請逕洽張耕境,連絡電話: 03-8462860#579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張耕境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8-02-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2-12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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