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編印「民國107年災害防救白皮書」需章節頁圖,請推薦1幅校園防災繪畫作品,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 月 22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70007909A 號函辦理。
二、 請於 107 年 3 月 8 日(星期)前推薦 1 幅(每校至多 1 幅)無著作權疑慮校園防災繪畫作品原稿,繪材不限(請提供含主題、學校、班級及姓名等說明資訊,如附件),惟該畫作均不退件,並可供出版、應用編輯等,俾利教育部彙陳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憑辦。
三、作品請逕寄:臺北市中山南路 5 號 教育部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賴俊文教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