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舉辦「從『師道』到『失道』---論教師體罰之不適任問題」座談會,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107 年 3 月 6 日人本秘字第 1070009081 號函辦理。
二、按「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十二、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款、教師法第十四條第十二款均訂有明文。然自 2006 年立法禁止體罰迄今,仍許多嚴重體罰教師未被依法解聘,引發許多家長抗議與訴求修法之輿論。
三、為解決此爭議,該會特於民國 107 年 3 月 18 日(日)下午二時至四時,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大樓 202 國際會議廳舉辦「從『師道』到『失道』---論教師體罰之不適任問題」座談會(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本座談邀
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碩士班周志宏教授、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沈瓊桃教授、黃旭田律師、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理事長擔任與談,將透過個案與問題的提出與討論,達成共識,以保障學生就學權益,及捍衛教師專業倫理。
四、本座談會可申請教師研習時數,且關乎教師之專業倫理,期教育現場之教職員能踴躍報名參與座談,集思廣益。
(一)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校長、主任、組長、教官、教師、教師評議委員會成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成員等踴躍參加。
(二)報名資訊:
https://goo.gl/wWrfs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