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71700

★公告★【客語生活學校】客家委員會為推動107年度客語生活學校計畫,請貴校於107年03月16日前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07 年 03 月 02 日客會文字第 1070003375 號函辦理。(文後到)

二、依據該會 107 年 03 月 02 日以客會文字第 1070003193 號令修正發布辦理。

三、旨揭計畫之辦理期程分為 1 年期及 3 年期計畫,提出 3 年期計畫者須為過去持續執行客語生活學校計畫至少達 3 年以上,且最近 3 年曾被提列為績優學校者,或參與客語相關計畫績效卓著者。

四、 107 年度推動重點項目為,以推動日常生活應用及多元教學方式為主要學習導向,營造師生客語互動及社區參與之學習環境,以及辦理客家文化技藝樂學及全國客家日教案及活動等。

五、請貴校(園)於 107 年 03 月 16 日前至本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站( http://school.hakka.gov.tw )踴躍提出申請,並於該網站列印計畫書及申請表核章後,送本府教育處進行初審。 106 年度原已申請客語生活學校計畫者,請用舊有帳號密碼登錄網站, 107 年度新申請學校,請與本府教育處承辦人員聯繫,俾協助提供帳號密碼。

六、本府教育處將組成初審小組,就各校所提計畫之創意活潑度、詳實度、參加對象(含教師、學生、家長及社區人士)參與程度、開設客語班數、選修客語人數、參與客語能力認證人數、過去執行成效及計畫之具體可行性等進行初審,於 107 年 03 月 30 日前將審查結果登錄於該會申請網站,並將縣市初審表、各校申請表、計畫書及聲明書(以上資料皆為正本),送該會辦理複審。

七、詳情請見該會新修訂「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107 年度推動客語生活學校實施計畫」各乙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江瓊紋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8-03-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3-16 10:28:00
點閱數: 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