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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寶公益信託弱勢學生助學金】慶寶公益信託107年上半年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欲申請之學校請於3月19日(星期一)下午5點前填妥「推薦補助學校名冊」,核章後傳真至教育處學管科(Fax:8462776),並請來電與承辦人確認。

一、依據公益信託慶寶社會福利基金諮詢委員會 107 年 3 月 9 日(107)慶寶公益諮字第 002 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
就讀本縣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公立高中職等學校,其學生家庭有下列情形者:
A.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
B.單親、隔代教養家庭,其實際收入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C.家中成員重病或住院致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D.家庭突遭變故致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E.其他經校方實際瞭解確有需要給予補助者。

三、補助項目:
A.學雜費(不含代辦費,中低及低收入戶已領取政府補助者或已接受其他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可申請就學貸款者,亦不得申請此項)
B.書籍費(僅限教科書)
C.制服費(限新入學學生申請)
D.文具費(限就學必須使用之文具)
E.營養午餐費(已接受其他公私立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F.早餐費
G.交通費或住宿費(擇一申請)

四、若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黃馨怡(聯絡電話: 03-8462860#225)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黃馨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8-03-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3-16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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