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第一次稽催】為辦理107年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縣市服務作業,請明廉等39校於3月26日(一)中午前將縣外遷調調查表回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請查照。
一、旨揭調查表應依本府 107 年 3 月 14 日府教特字第 1070048988 號函於 3 月 21 日(星期三)下班前回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合先敘明。
二、截至 3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本縣明廉附幼、花蓮市幼、忠孝附幼、北濱附幼、大榮附幼、林榮鄉立、長橋附幼、高寮附幼、春日附幼、北昌附幼、太昌附幼、吉安鄉立、南華附幼、宜昌附幼、化仁附幼、光華附幼、壽豐鄉立、水璉附幼、光復附幼、新社附幼、靜浦附幼、瑞穗鄉立、瑞北附幼、富源附幼、富里附幼、永豐附幼、秀林附幼、水源附幼、銅門附幼、文蘭附幼、三棧附幼、秀林鄉立、和平附幼、見晴附幼、明利附幼、紅葉附幼、卓溪附幼、卓清附幼及古風附幼等 39 校,尚未將旨揭調查表回傳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傳真: 8462780 或電子郵件: f9352315@hlc.edu.tw ,核章正本留校備查)。
三、本調查表為縣外遷調非縣內遷調,請各校勿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