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教育部通知請各校學校網站與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網站串接俾利推廣網路安全,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3 月 20 日臺教資(四)字第 1070039614 號函辦理。
二、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依兒少法第 46 條,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召集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文化部及警政署等主管機關共同籌設,受理網路不當內容,推動業者自律及防護,保障兒少上網安全。
三、為普及兒少上網安全觀念,並提供網路不當內容申訴管道,請各校網站與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iWIN )官方網站(
https://i.win.org.tw/iWIN/)及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cap2win/)串接,共同防護兒少上網安全。
四、本案承辦聯絡窗口:鄭芷妮小姐(連絡電話:02-2577-4249 分機 314 , E-mail:ginny_zheng@mail.tc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