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辦理「第三期模組數學活動師培訓 研習工作坊-雲林場」資料,詳如說明。歡迎相關教師報名參加, 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107 年 3 月 27 日師大數學中字第 1071007860 號函辦理。
二、研習目的: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針對數學學習
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立其學習數學
的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
四、研習對象: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
國中教師,代課老師和實習老師亦可。
五、名額:雲林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各開三
班及國中組開一班),每班以 28 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
調整。
六、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 107 年 4 月 28 日(星期六)9:00 至 16:20 。
(二)研習地點:雲林縣斗六市鎮東國小( 640 雲林縣斗六
市文化路 205 號)。
七、報名方式:請於 107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五)中午 12 點前至以下
網址(
https://goo.gl/forms/cgctfR9A9TisTrGy2 ),填
寫三期活動師培訓研習營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八、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
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九、「數學活動師」證書
(一)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
學教育中心舉行的「數學活動師培訓營」,並完成所
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 6 小時的奠基模組課程)取
得認證合格者,頒發「三期數學活動師」證書。
(二)為確保培育之數學活動師品質,若其中一模組未上滿
該模組課程 2/3 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
給予活動師證書。
(三)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本校數學
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
(四)「數學活動師」證書期限為三年,於三年期限內辦理
「好好玩數學營」者,可申請展延活動師期限三年。
十、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本校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
ttp://
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十一、檢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公告及課程乙份(如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