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有關107年受核定補助老舊廁所整修工程、防水隔熱工程、宿舍計畫相關說明會相關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請受核定補助之學校依說明會規定辦理。
二、請受核定補助老舊廁所之學校(核定函已諒達),於 107 年 4 月 30 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雲科大審查。(需送審通過後,才可進行發包作業)
三、請受核定補助宿舍計畫之學校(核定函已諒達),於 107 年 5 月 31 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雲科大審查。(核定經費 100 萬元以上需送審,核定經費 100 元萬以下,尊重各校本權責辦理,若只申請購置宿舍設備之學校,則可免送雲科大審查)
四、請受核定補助防水隔熱之學校(核定函已諒達),於 107 年 4 月 30 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雲科大審查。(不分核定經額,一律需送審)
五、相關會議資料,詳如附件,請各校自行下載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