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專-回饋人才】為擴大辦理中小學各類專業人才培訓之講師新訓,檢送「107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講師共同備課研習計畫」,鼓勵有興趣參與之教師或校長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3 月 23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70041863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中小學各類專業人才培訓講師之多元化,爰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就以下資格之一,且曾講授相關課程者,統一由本縣推薦:
(一) 中小學教師具有國教輔導團員、 super 教師、薪傳教師、課程教學相關社群召集人之資格者。
(二) 中小學教師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或其他經教育部核可計畫認證者。
(三) 大學助理教授以上教師。
四、請有興趣者於 107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7 時前,與本府教育處課程科劉詩婕老師報名,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五、實施計畫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