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重要★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前特教幼兒補助,缺漏資料學校通知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前特教幼兒補助
一、本補助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就兒教育科辦理事項。
二、本處業已於 107 年 1 閱 29 日府教特字第 1070021192 號函請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幼兒園、花蓮縣私立幼兒園、門諾兒童發展中心於 107 年 2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4 月 15 日止於幼兒園幼生系統填報申請,並檢附相關申請表件逕送本府憑辦,逾期未上網填報及送交申請表件,將不予補助。
三、申請補助檢附資料:
(一)申請總表(申請經費印領清冊)1 份
(二)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IEP)1 份★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下學期)的 IEP★
1.如未繳交全份[表 1~表 7]請至少一定要有表 5{學期教育目標}及表 6{計畫會議記錄}。
2.表 6 之計畫會議,其中第一項服務方式如勾選的是-直接服務,請務必繳交表 5 ;
倘若表 6 之服務方式如勾選的是-間接服務,則可免付表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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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學校缺繳之內容清單:
鳳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蕭 00 、游 00]-IEP 表 6
中原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潘 00 、潘 00 、陳 00 、吳 00 、溫 00 、廖 00]-IEP 表 6
以上,請於★107 年 4 月 25 日下午 3 時前★繳交至本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