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縣106學年度「國中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策略諮詢團」第1次會議決議,106學年度焦點座談會併於107年5月25日專輔團督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本縣 106 學年度「國中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策略諮詢團」第 1 次會議紀錄暨本府 107 年 5 月 11 日府教學字第 1070092090 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縣 106 學年度「國中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策略諮詢團」第 1 次會議決議,志願選填試探輔導作業焦點座談會,爾後擬於國中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策略諮詢團會議後次月與專任輔導教師團體督導會議合併辦理。 106 學年度焦點座談會併於 107 年 5 月 25 日專輔團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