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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學院訂於107年7、8月舉辦「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計四期)請本縣轄屬國、高中(花蓮體中)有興趣者,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

一、 為推動司法改革具體作為,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訂於 107 年 7 、 8 月,假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3 號)舉辦旨揭研習營。
二、 研習營分 4 期,第 1 期(進階班)於 107 年 7 月 2 日至 6 日辦理,期間 5 日,研習人員以曾參加 106 、 107 年「法治種籽的奇幻旅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之中學教師為限,計 40 人。第 2 期至第 4 期(初階班)於 107 年 7 月 9 日、 8 月 20 日及 8 月 27 日起分別辦理,期間均 3 日,參加對象為各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研習資源有限,請擇一參加,勿重複報名),各期計 70 人。
三、 請參加研習者,於 107 年 6 月 11 日 8 時 0 分至 6 月 15 日 17 時 0 分(額滿為止)逕至司法院網站報名(網址: http ://http://www.judicial.gov.tw/)。為利後續遞補作業,同步錄取進階班備取人員 10 人、各期初階班 20 人。
四、 法官學院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蔡鴻曜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8-06-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6-13 10:47:00
點閱數: 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