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本縣學田國小等部分學校因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由本處已統一展延改善期程至107年10月31日止,詳如說明,今年排定檢查學校名單如附件
事由:
原學田國小(D-3)暨附設幼兒園(F-3)依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
標準檢查申報客體、申報主體及申報規模規定為之,整幢建築物同屬一
所有權人,供二種類組以上使用者,其申報客體以整幢為之,國小部為
主體、附設幼兒園為附屬,且未達三層樓及未達五百平方公尺,應四年
檢查申報一次;建設處認為學校應申報規模應以該幢各類組樓地板面積
分別合計之,其中有二種類組以上達應申報規模時,應以達申報規模之
類組中之最高申報頻率為之,應二年檢查申報一次;學校不服提起訴願
案,經內政部審議結果認為學校應以達申報規模之類組中之最高申報頻
率為之。
本縣轄內學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日期,為每年 9 月份簽定開口契約
(以新學年度起),檢查各校建築物公共安全簽證申報,學田國小等部分未符
檢查及申報之學校,統一展延期程至 107 年 10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