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檢送花蓮縣體育會辦理「107年花蓮縣縣長盃柔術錦標賽」競賽規程,活動期間請逕依職責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 時開始。
二、比賽地點:花蓮柔道館(花蓮縣吉安鄉仁里村 1 鄰東里 1 街 16-1 號)。
三、比賽分組:
(一)團體組:每隊 7 人
1.社會男子組(包含國中、高中、大專) 黑、白帶混合。
2.社會女子組(包含國中、高中、大專) 黑、白帶混合。
3.國小男子組 4.國小女子組
(二)個人組:
1.社會男子組 2.社會女子組
3.大專男子組 4.大專女子組
5.高中男子、女子組〈黑、白帶混合〉 6.國中男子、女子組
7.國小男子 A 、 B 、 C 組 8.國小女子 A 、 B 、 C 組
9.幼稚園組 10.初段組、貳段組、参段以上組
11.特別組:年滿 40 歲以上〈民國 67 年 10 月 13 日以前出生者〉不分段級。
註一:團體組各組報名隊數未達三隊及 3 人時恕不受理。
註二:國小 A 組為 5-6 年級、 B 組為 3-4 年級 、 C 組為 1-2 年級
註三:社會組參賽選手資格為該選手為國中生以上(包含國中生)方可參賽
四、參加資格:需為花蓮縣民方可報名參加:
註一:報名費:每人報名参加各單項比賽新台幣 100 元(團體組每隊新台幣 300 元)
(一)團體組:
社會、大專、高中、國中、國小組均得為在學之學生。
(二)個人組:
1.以學校或單位名稱報名參加。
2.大專、高中、國中、國小組均得為在學之學生。
五、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 9 月 1 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