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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67

【重要通知0815第二次公告】106學年度特殊教育校級心評教師鑑定安置工作費掣據事宜,請尚未完成學校盡速辦理,詳如說明。

一、本府以 107 年 7 月 20 日府教特字第 1070141866 號函核定各校「106 學年度特殊教育校級心評教師鑑定安置工作費」,並請各校於 7 月底前掣據請款,請尚未完成學校於 8 月 16 日前完成。

二、尚未完成學校如下:
平和國中、志學國小、和平國小、富北國中、景美國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簡伶寧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2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8-08-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8-15 10:49:00
點閱數: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