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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重要】【107年度上半年精進計畫】精進計畫經費結報表,請承辦學校務必於107年8月31日前17時完成報府核銷。

一、依據本縣 107 年度上半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計畫執行期程如下:
  (一)全縣性研習經費、學習領域輔導團運作費經費及整體團務運作經費、教師社群、學校本位及策略聯盟經費: 107 年 2 月 1 日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
  (二)輔導團團務運作經費: 107 年 2 月 1 日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
  (三)固定減課代課費經費: 107 年 2 月 12 日至 107 年 6 月 29 日止。
  (四)專人調府、調用教師經費: 107 年 2 月至 7 月。
三、請各校務必於 107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7 時前完成報府核銷。近期通知需補正資料之學校亦同。
四、本案各項經費核銷說明如下:
  (一)專業成長活動之全縣性研習經費、學習領域輔導團運作費經費及整體團務運作費經費: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書(內容包含:成效評估表、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簿、參加人員人數統計表、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成果以 20 頁為限)及電子檔光碟各 1 份,依計畫核定經費(含經費項目)報本府辦理核銷,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二)專業成長活動之教師社群、學校本位及策略聯盟經費:
  1、縣屬學校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電子檔光碟(內容包含:成效評估表、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簿、參加人員人數統計表、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成果以 20 頁為限)1 份,依計畫核定經費(含經費項目)報本府辦理核銷,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2、非縣屬學校執行完成後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及檢附「花蓮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報府核銷,成果報告電子檔光碟(內容包含:成效評估表、教師專業成長活動紀錄表、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簿、參加人員人數統計表、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成果以 20 頁為限)1 份,報本府辦理核銷,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三)輔導團團務運作經費: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書(內容包含:深化評估表(選定之各輔導團選定深化評估子計畫)、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簿、參與人員人數統計表、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成果以 60 頁為限)及電子檔光碟各 1 份,報本府辦理核銷,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四)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教輔導團員每週固定減課代課費經費: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報本府辦理核銷,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五)貴校所屬教師調本府支援服務聘任代理人員經費(專人調府):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報本府辦理核銷,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六)貴校所屬教師調本府支援服務聘任代理人員(調用教師):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報本府辦理核銷,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丁瑋暄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9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8-08-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8-24 12:56:00
點閱數: 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