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申請辦理107學年度第1學期好好玩數學營平日暨週末班」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 申請辦法與資格:
(一) 經由各縣市數學輔導團推薦學校或由學校自行提出申請。
(二) 申請學校校內至少需有兩名領有該中心「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數學活動師參與計
畫。
(三) 申請學校可額外另覓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的活動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
作。
(四) 將於 107 年 8 月 31 日前參與數學活動師培訓,並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教師亦可申
請辦理。
(五) 申辦日期: 107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三)至 107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前(以郵戳為
憑)。
(六) 辦理資格經由審查後,預計將於 107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二)10:00 公告於中心網站。如
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請隨時留意
(
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二、 「好好玩數學活動研習營」平日暨週末班:
(一) 名額:每次申辦至少 3 個班次,每位活動師至多參與 6 個班次,預定辦理 250 班
次。
(二) 研習時間:
1、 一般地區學校: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班次辦理
半天,授課 2 單元,每單元 1.5 小時,授課時數共 3 小時。每單元 2 位老師授課(一
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行教學分
享。
2、 偏遠地區學校: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班次辦理
一天,授課 3 單元,每單元 1.5 小時,授課時數共 4.5 小時。每單元 2 位教師授課
(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行教學分
享。
(三) 研習內容:
1、 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所教授之奠基模組(一期、二期、三期皆可)。
2、 營隊人數:一般地區學校以每班次 30 人為原則;偏遠地區學校以每班次 15 人為原
則。
3、 營隊辦理時間: 107 年 9 月 1 日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
4、 108 年 1 月 10 日(星期四)前請務必繳回核銷及其他相關資料:請務必於營隊辦理完後
兩星期內(逾期不受理)寄回核銷、學前問卷、立即測之問卷、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
見表、上課錄影等資料;請務必於營隊辦理完後一個月寄回課後追蹤觀察報告、延
後測問卷等資料。完成資料繳回後,即撥補營隊相關補助經費。
三、 補助費用:
(一) 以每位活動師至多參與 6 個班次為原則(因名額有限,同時也為讓更多活動師有辦
理營隊的機會)。
(二) 酌予補助授課教師鐘點費(授課教師與協同教學教師);印刷費、材料費(核實
報銷)以及辦理營隊之相關費用。
(三) 偏遠地區學校另有補助膳費(核實報銷)。
(四) 詳細補助、報帳流程資訊於核定辦理後一併通知。
四、 報名方式:
(一) 請填寫附件「107-1 辦理好好玩數學活動研習營平日暨週末班」申請表和計畫
書。
(二) 每一份申請表僅針對同一批學生並僅可填寫一個組別(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
國中組),至少勾選 3 個班次,搭配一份計畫書(計劃書請依所要申辦的班次填寫相
關課程規劃、相對應之授課教師及經費預算)。
(三) 若要額外申辦其他組別之營隊,請另外填寫第二份申請表及計畫書。
(四) 請於 107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5:00 前(以郵戳日期為憑)以紙本掛號郵寄至
「11677 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 88 號數學館 M103 專任助理 林芷儀收」逾期不受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