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報名-請申請學校務必確認第八點是否有學校校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108年度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10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118082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推動閱讀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案優先補助本縣偏遠公立國民中小學辦理推動班級讀書會、閱讀與寫作營隊等活動,每校最高補助 2 萬元。請各校撰寫計畫時務必注意補助項目無獎品費;且若有購書需求,書名、單價、數量應詳列於附件或表格備註。
三、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依實際需求提報計畫及經費申請表(參考附件三或四),並將核章版掃描檔 E-mail 至 ding3981@gmail.com (註明主旨 OO 國中(小)申請補助偏遠閱讀計畫、信件內文註明承辦人姓名及手機號碼,以利後續聯絡)或紙本 1 式 2 份寄(達)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四、請申請學校特別注意,依據行政院 107 年 1 月 23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70030976 號函修正。
(一)對象為教師或全校師生之講座
1.外聘:國內專家學者上限為 2,000 元;
與主辦機關(構)、學校有隸屬關係之機關(構)學校人員上限為 1,500 元。
2.內聘:主辦機關(構)、學校人員 1,000 元。
(二)對象為學生
1.國中:課內時間一節 45 分鐘 360 元。
2.國小:課內時間一節 40 分鐘 320 元。
五、關於補助項目,羅列如下(括弧內為提醒,請勿放入計畫內):講師鐘點費、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講師國內旅費(以國內火車自強號票價為準)、膳費(若有第 4 節或第 7 、 8 節,以 80 元整為上限,無茶水點心費用)、印刷費、資料蒐集費(購書經費,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 25%為原則)、教材費、保險費(用於活動之平安保險費)、雜支(不超過總經費 6%為原則)。且請於備註敘明該項目支用說明。
六、另提醒學校,請更新計畫依據、經費來源,確切文字如下:
壹、計畫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推動閱讀作業要點。
柒、經費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108 年度閱讀推動實施計畫及縣配合款項下支應。
七、附件已更新。
八、已送件學校:月眉國小、佳民國小、觀音國小、林榮國小、高寮國小(*)、富里國中、平和國小、水璉國小、舞鶴國小、太昌國小、松浦國小、東竹國小、長良國小、平和國中、鶴岡國小、文蘭國小、富北國中、瑞穗國中、靜浦國小、明禮國小、和平國小、富里國小、志學國小、北林國小、銅門國小、萬榮國中(*)、忠孝國小、東里國小、奇美國小(*)、瑞北國小、富源國小、國風國中、紅葉國小、化仁國中、富世國小、崇德國小、中城國小。
九、另有教師詢問講師資訊,請見網址(
http://teacherlibrarian.lib.ntnu.edu.tw/),此網站為圖書教師電子報,在右側選單-圖書教師培訓課程內,有歷年課程資訊,相關講師得由學校自行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