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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7縣運公假人員代課鐘點費,請統計需請領之代課鐘點費於107年12月1日前檢附領據(CF7056)、黏貼憑證及代課月報表報府請款,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有關 107 縣運公假人員代課鐘點費,請統計需請領之代課鐘點費於 107 年 12 月 1 日前檢附領據(CF7056)、黏貼憑證及代課月報表報府請款,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李沛晴
連絡電話: 03-8462860#360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8-11-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1-29 09:49:00
點閱數: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