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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縣「107年度9至12月份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撥款清單1份,請各校依撥款清單核定金額於107年12月5日前掣據請款(會計子目代號:CE7006),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不分類巡迴輔導班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學校依撥款清冊核實補助巡迴輔導教師,並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如有執行剩餘款請透過繳款書繳回,並請於 108 年 1 月 30 日前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結餘款繳款書影本(無則免付)送府辦理核銷。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邱志峰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4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8-12-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2-04 10:13:00
點閱數: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