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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各級學校108年春節期間加強校安具體作法(詳如附件),請各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1 月 30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70210330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春節期間學生校外活動安全維護,有效掌握各級學校、館所及學生安全狀況,
俾利校安事件之即時通報與處理。
三、實施時間: 108 年 2 月 2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 108 年 2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
四、具體作法:
五、應指派專人主動聯繫轄內交通、警政單位及新聞媒體等,確實掌握校園安全狀況。
六、督導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處所,掌握役男心理情緒,妥適照顧生活、飲食,並請配合
輔導訪視,了解及關懷替代役役男服勤及休假情形。

七、各級學校、幼兒園,務必於 108 年 1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建置與更新緊急聯人
(首長、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資料於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
(網址: https://csrc.edu.tw/),俾利緊急事件聯繫暢通。

八、各級值勤人員須堅守崗位,掌握校園、館所及學生安全狀況並適時遂行通報作業與處
理,並須保持電話聯繫之暢通。另寒假期間各級學校如發生校安狀況時,確依教育部
校安通報作業規定辦理。
九、各業管機關(單位)凡未能即時掌握校園、館所及學生安全狀況,致發生延誤處理情
事,將檢討責任並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備註:國小排輪值表不用上傳到教育部校安中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鄒瑋蓉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5
公告時間: 2018-12-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2-10 15:59:00
點閱數: 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