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檢送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第三 (西屯路) 停車場地下1樓自然科學藝術廊道展覽申請簡章」(如附件),請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參與,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107 年 12 月 19 日館營(一)字第 1070009737 號 函
二、為鼓勵自然科學藝術創作及有效利用旨揭展示空間及設施,特訂定旨揭展覽申請簡章。
三、上開展覽地點為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第三(西屯路)停車場地下 1 樓自然科學藝術廊道( 40453 臺中市北區館前路 1 號):
(一)公開徵求期間:即日起開放申請。
(二)展覽期間:自 108 年 4 月起,每檔展覽期間以 3 個月為原則,期間包含進場布置及退場拆卸時間,展覽空間配合該館之營運時間開放。
(三)申請文件:申請者應提送企劃書 1 式 3 份(A4 尺寸大小)、申請書、資格文件、策展規劃、展覽介紹、海報A4 尺寸電子檔及作品說明牌樣張及尺寸說明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