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07年度山野教育推廣計畫學校相關執行成果送府備查,請申請學校依說明辦理。
1.依據本府教育處 107 年 7 月 12 日府教體字第 1070136743 號文辦理。
2.為統一格式,請申請學校按附件 1 、 2 格式填報。
4.繳交資料除紙本外,請另電子郵寄 word 檔於承辦人 email : tha@nt.hl.gov.tw 方便統整寄送體育署。
5.請申請 107 年度山野教育推廣計畫之學校於 108 年元月 11 日(五)前將成果資料送府備查。
3.若有相關業務問題請洽: 038462860 分機 350 蔡鴻曜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