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修正「推動民間團體聘用績優運動選手補助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運動事業或營利事業聘用績優運動選手補助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80001931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8 年 1 月 17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80001931B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 ://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陳瑋琳小姐
(聯絡電話: 02-87711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