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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補助經費業全數核撥(詳如附件),請受補助學校盡速送經費結報表辦理核結。
一、現已辦理撥款 97 校,核撥明細請參閱附件。
二、請上述學校將本府撥入學校之補助款繳交國泰人壽保險公司,並請於補助款繳交後 20 日內,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簡化流程作業」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函送本府完成核銷程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9-01-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1-23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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