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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教育部校安中心公布一則近日媒體報導多起兒童遭受傷害或虐待致死案件,為積極保護兒童及少年之安全,請學校及幼兒園於知悉兒少遭受傷害情事,應依法於24小時內通報,並提供必要之輔導協助。請各校承辦人按時點閱公告並依規定辦理。

近日媒體報導多起兒童遭受傷害或虐待致死案件,為積極保護兒童及少年之安全,請學校及幼兒園於知悉兒少遭受傷害情事,應依法於 24 小時內通報,並提供必要之輔導協助。

一、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之規定,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情形,應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社會安全網-關懷 e 起來網站通報(網址 https://ecare.mohw.gov.tw/),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學校及幼兒園並應同步通報本部校安中心,通報後並應由學校輔導專業人員(幼兒園部分洽請所屬教育主管機關協助)評估輔導協助事項及連結當地社政主管機關依法提供服務與保護,以即時保護兒童及少年之人身安全並維護其權益。

二、檢附「兒虐零容忍 有關學校對於兒少保護之通報、教育、輔導與處理機制」說明資料 1 份(如附件),請據以加強運用、宣導及執行學校人員之在職教育與學校教育,落實提升學校人員辨識兒少是否遭受傷害之知能與敏感度,以保護兒少避免其遭受傷害,善盡學校及幼兒園保護兒少之責任。

三、上開資料並請學校列入 107 學年第 2 學期開學之重要宣導事項。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鄒瑋蓉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5
公告時間: 2019-01-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1-25 21:23:00
點閱數: 385